伴隨歐盟對華光伏“雙反”案即將迎來攤牌時刻,近日來中歐光伏博弈的白熱化也吸引了社會各界的眼球。從電視新聞、報紙頭版到網站首頁,無論是從業者還是圈外人,一時間中歐光伏“掐架”陡然成了一個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常言道“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但其實不少圈外人對于光伏議題不乏真知灼見;但若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似乎也不盡然。伴隨光伏話題大熱,社會上關于中國光伏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說法也漸漸多了起來,有些明明存在認識上的偏差或者誤區卻還大行其道,甚至被一些業內人士所接受。傷不起的中國光伏業需要的是各界的善意呵護,不應“棒殺”或“捧殺”,更不能被誤導而走上歧途。
補貼太多導致中國光伏業喪失競爭力?
2012年起,美歐先后對中國光伏產品揮舞起“雙反”大棒。所謂“雙反”,即反傾銷、反補貼的合稱。關于西方對中國光伏搞“傾銷”的指控,正如筆者此前指出,由于他們不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因此別出心裁地找出印度、泰國這樣的第三國來充當所謂“替代國”計算中國的傾銷幅度,明眼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荒謬。因此,歐美兜售的“傾銷說”,在中國無論是官方還是行業,對此都是嗤之以鼻、不值一駁。
歐美的另一個指責便是中國企業還得到大量政府補貼。平心而論,中國光伏業這短短幾年間爆發式增長,的確與來自政府的“保姆式”扶持密不可分;而在行業危機顯現后,國資變相輸血、政府兜底接盤等行為,也引發了各界的質疑與非議。有人直斥補貼太多導致光伏企業成了溫室里的花朵,缺乏抗御市場風浪的能力,以至于成天“躺在補貼上睡大覺”,應該削減甚至取消給他們的補貼,讓他們到市場大潮里去學會自己游泳。
出現這種說法其實可以理解,正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但要看到,撥亂反正不能指向矯枉過正。在光伏電價尚不具備平價化上網條件的情況下,在發電成本方面與傳統能源相比,光伏業居于天然的劣勢;而要讓光伏業在整個能源架構中具備競爭力、進而得到發展普及的空間,就現階段來看,政府補貼就不可或缺。
有人說歐洲近年已經開始削減光伏補貼,用來反證給中國光伏業“斷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這其實就是被歐美似是而非的“去補貼化”所迷惑,被他們的反補貼提法牽著鼻子走。要知道,政府補貼光伏業,這不是中國特色,而是國際通例。放眼歐美,如果離開了政府補貼,他們任何一家光伏企業同樣活不下去。事實上,正是由于歐債危機爆發,歐洲國家才不得已普遍削減對光伏企業的補貼,而這也是歐洲光伏業在競爭中逐漸處于劣勢的原因之一。歐盟削減光伏補貼,其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無奈之舉,而非主動要給企業斷奶。他們指責中國補貼光伏業,本質上是在貿易領域推行雙重標準;自身實力不濟了,也要想辦法把中國拉下馬。如果中國真的著手削減補貼,那無異于自斷經脈,正中歐美下懷。
這方面,老外反而比一些國人看得更明白。針對歐盟方面關于中國“非法補貼”的提法,世界自然基金會發表的聲明就指出,與發達國家對化石燃料的補貼相比,全球光伏領域的補貼根本不值一提。歐委會對達到天文數字的化石燃料補貼不聞不問,對經濟危機期間就業崗位的損失也在所不惜,而在光伏產品這一問題上大做文章,其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其實,就中國光伏業的現實來看,之所以會出現部分企業躺在政府懷抱里睡覺的怪象,是地方政府越俎代庖、搞包辦式扶持,漠視行業和市場發展規律造成的惡果。要貸款給貸款,要地給地,要優惠給優惠,啥都給你解決;這樣培育出來的企業,必然是扶不起的阿斗。在光伏補貼發放的規范化方面,中國的確需要向歐美學習,即面向全行業而非個別企業,在上網電價或者終端電價方面,按照公開統一的標準來進行補貼,而不是直接給企業濫發救濟、派送紅包。如果按照這樣的模式來衡量,中國對于光伏業的補貼力度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且不說分布式光伏電價補貼至今未出,令企業遲遲吃不上定心丸;即便已實施幾年的“金太陽工程”等示范性招投標項目,本應拿到的補貼不能及時發放到位,令很多企業乘興而來敗興而返。歐美的反補貼叫囂應該成為中國光伏的一帖清醒劑,讓我們得以正確審視光伏補貼的作用,既不可缺位也不宜濫用,才能真正助力中國光伏的發展。
個人光伏發電將是中國光伏的明天?
2013年堪稱中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元年”,北京、安徽、江蘇、浙江、山東等地都已經相繼涌現“家庭光伏發電第一人”。自從去年中國的光伏發展路徑悄然轉向后,盡管短期內難成氣候,分布式光伏發電開始受到熱捧;大規模建設地面電站的思路則開始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近期,伴隨中歐光伏對壘持續升級,社會各界對光伏行業的關注超出以往,個人光伏發電也開始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一個話題。
雖然分布式光伏發電暫時難堪“救市”大任,但似乎并不妨礙這一概念在中國的熱炒。畢竟,“自發自用”、“個人賣電給國家”這些描述,對于中國普通百姓的誘惑非同小可。尤其是長期橫亙的并網瓶頸“破冰”后,加之各地嘗鮮者涌現,行業也好、媒體也好,紛紛不遺余力地向人們描繪個人光伏發電的美妙前景。在他們眼中,中國與遍地開花的歐美在這方面的差距只是一個時間問題,歐美起步早、我們起步晚,如此而已。筆者在此并非有心潑冷水,但必須指出,中國在這方面正面臨一系列難以克服的障礙;這些問題不解決,中國的個人光伏發電將如無根之萍、無源之水,難有作為。
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是,中國居民住宅建筑設計滯后,安裝空間有限。從各地的“居民發電第一人”來看,大多是獨棟房屋、自成一體,自發自用相對比較方便。其實,這也是個人光伏發電在歐美得以大范圍推廣的基礎之一,他們的住宅大多獨門獨院、有大量的屋頂空間可以利用。反觀中國,尤其是城市居民,大多數人的住宅都以多、高層公寓為主,而樓頂空間有限;且很多建筑因為設計原因,樓頂往往還不適合安裝光伏設備。有些居民樓的外墻雖然可以安裝,但與太陽光不成直角,也就難以達到最大功率。此外,公寓屋頂光伏涉及眾多住戶以及物業公司等利益主體,尤其是大城市居民樓一個單元可能有上百戶居民,安裝協調難度可想而知。這樣看來,大多數中國人限于居住條件,其實都將無奈與光伏發電絕緣。
還有法律的缺位。目前自然人投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尚不能進行工商登記注冊,不能進行項目核準和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不能進行上網電量電價結算,也就尚未出臺針對自然人使用光伏發電系統的建設補貼或電價補貼政策。而個人光伏電源投資回收周期長,從國外發展光伏電源的經驗來看,其快速發展無不依賴于政府的高額補貼,而我國在這方面還是空白。再有,歐美允許土地私有,個人擁有房屋的永久產權;而在中國,由于土地國有,居民個人對于土地都只有使用權,附著于土地上的房屋也都只有一定年限的產權。如果個人安裝光伏發電項目,碰到住宅產權到期的情況,屆時如何界定相關設備的歸屬權和使用權?目前看來還是個無解的問題。而這無疑也給中國的個人光伏發電前景蒙上了一層陰影。
套用一句流行語,這就叫“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當然,在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方面,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止步不前。但考慮到上述種種“中國特色”的問題,注定了個人發電的大范圍推廣在中國注定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許會有與歐美截然不同的發展路徑,光伏業者與社會各界對此都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不要奢望能夠簡單復制他國的模式。
當然,辦法總比困難多。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近年內中國可能做到的有以下幾點:工商、財政、稅務等部門盡快就自然人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工商注冊、補貼標準、發票開具作出明確規定;將個人分布式光伏電源納入國家補貼范圍,根據光伏電源實際發電量進行補貼,并保證補貼資金足額、及時發放;盡快出臺光伏產品標準和檢測認證,加強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的維護管理,以確保用戶和電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