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只聽說高通專利壟斷。業界曾把交給高通的專利許可費俗稱為高通稅,這也說明了高通在專利方面的強大。
據媒體報道,2015年7月開始,華為技術及華為終端有限公司陸陸續續向高通旗下子公司Snaptrack轉讓了145件中國專利和專利申請,相關手續到今年正式完成。
為何高通突然在2015年和發改委達成相關協議后,在明顯不需要證明自己的通信老大地位情況下,從華為處購買中國專利?專利領域專業人士做出了自己的分析,認為高通-華為之前的交易和小米-微軟一樣,是一個雙贏的選擇。
首先,對于高通來講,其持有的中國專利并不多,如果要在中國打專利官司可能并不好用;達成這樣一項協議對于和華為背后的政府相關人員搞好關系以及向華為銷售自家產品更是個大好事。
而對于華為一方,由于每年依然要向高通繳納一定的專利費用,達成此項協議有助于華為在和高通談判中獲得更多籌碼以及折扣,并且高通和華為實際上并無直接競爭關系,和高通加強合作對于華為終端利遠大于弊。
另外,轉讓的這些專利對于華為可能也并不好用,很多專利其實早已在海外被其他公司持有,在國內打官司如果是華為出面難免被扣上欺壓同行的大帽子,再加上司法大環境對此方面以和稀泥式調節為主的影響,相對美國歐洲專利價值偏低。而且這些中國專利相對國外企業,由于強大的政府關系影響,華為的獲取成本并不高。
從法律上來講,高通可以利用Snaptrack手里的專利起訴任何它想要起訴的公司,10月份高通在美國起訴魅族當中的一項專利就是高通通過Snaptrack從意法愛立信手中獲取。
目前,國內的多數主要智能手機廠商包括華為、小米、聯想、OPPO、vivo等均已和高通簽訂的專利許可協議,唯一的漏網之魚只有魅族。而魅族的【中國】專利數量又如何呢?相關查詢可以發現,珠海魅族科技的持有專利數量有1182件,總數只有華米OV等廠商的幾分之一,多數是外觀設計方面的專利。
可見,在高通先后在歐美起訴魅族,并和華為達成默契之后,魅族在大本營中國市場也是在劫難逃了。
高通3G時代的霸主
1985年,在美國硅谷成立了一家叫Qualcomm(高通)的公司。 這家公司把軍用的CDMA技術用于民用通信,推出了IS-95標準,成為與歐洲的GSM競爭的第二代移動通信系統。
在第二代的商業競爭當中,GSM還是取得了的勝利。但是在高通公司的創始人當中有一位世界級的科學家,叫做Andrew Viterbi,就是那位Viterbi譯碼算法的發明人,IEEE Fellow,并獲得了美國最高科技獎。在他的推動下,產業界相信了CDMA代表了無線通信技術的發展方向,因此第三代移動通信的三個國際標準,WCDMA, CDMA2000和TD-SCDMA都采用了CDMA技術。
高通在開發CDMA技術的時候,將大大小小的技術都申請了專利,專利的具體數字不是很清楚,一般說來是兩千項左右。其中最核心的有兩項技術,一是軟切換,二是功率控制。CDMA并不是高通的原創發明, 其發明人是大美女海蒂.拉瑪,關鍵的raker接收機技術也于1970年代發明。也就是說,在高通之前,基本的CDMA鏈路技術已經具備,高通解決的是應用于蜂窩通信當中的組網問題。Raker接收機, 功率控制,同頻復用,軟切換構成了CDMA系統的技術框架,其中高通把軟切換專利獲得USPTO授權載入了公司發展史。 當初除了高通之外,所有人都不看好CDMA的民用前景,所以高通壟斷了CDMA專利。美歐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非常大,當CDMA技術成為3G的唯一技術方向后,高通利用其專利收取了巨額的許可費用,從一家小公司發展成為行業巨頭,并取代Intel成為最大的IC公司。
業界把交給高通的專利許可費俗稱為高通稅。這個稅對不同的廠家是不一樣的,具體多少要看雙方的專利實力的對比,以及商業和政治上的多種因素。 對于一些終端廠商,高通稅可以達到手機售價的7%, 是整機價格的7%, 而不是利潤的7%,簡直就是搶錢。
為了避開高通的專利牽制,歐洲廠家其實是蠻拼的。本來高通已經有了IS-95標準,既然3G大家都同意采用CDMA技術,3G的活交給高通干了就行了。 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會被高通死死捏住,歐洲作為2G的老大,是絕對不能忍的。于是歐洲國家聯合起來,又拉攏了中日韓成立了3GPP標準組織,制定3G的通信標準WCDMA,處處要跟高通搞得不一樣。
高通對3GPP是不屑的,CDMA技術的所有專利都是我的,你還能變出什么花樣來?所以高通對3GPP的參與是消極的。但是歐洲打著國際組織的旗號,占據了道德的制高點,一個公司和國際組織對抗是不行的。 于是高通拉了幾個美國公司成立了3GPP2,制定CDMA2000標準。3GPP2雖然也是國際組織,但其實就是高通開的,大小事都是高通說了算,開放程度遠不及3GPP,所以2。
當然大家都很清楚了,3G還有第三股力量,就是中國的TD-SCDMA,也是在3GPP里面。這樣就形成了WCDMA,CDMA2000和TD-SCDMA三國演義的局面,偏離了ITU提出的在3G實現統一標準的目標。
3GPP是眾人拾柴火焰高,在3G市場上占據了大部分的份額。高通一開始全力經營3GPP2,對3GPP并不積極,后來看到3GPP勢頭強勁,也積極參與3GPP的活動。主導WCDMA標準制定的諾基亞、愛立信,都宣稱自己擁有WCDMA百分之二三十的專利份額,而一些統計機構說高通只占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專利。 但實際上,無論是愛立信還是諾基亞,都是要向高通繳納專利費的。
值得一提的是,華為是在HSDPA階段才開始參加3GPP的標準活動的。后來的4G、5G華為在通信領域終于迅速崛起了,所以才有今天的授權專利給高通。您認為高通霸權時代已經過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