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反壟斷機構調查高通一案有了最終結果。根據8月10日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高通需要在未來五年內投資7億美元用于促進臺灣地區的研究和商業活動。同時,最終罰金數額也降低至27.3億新臺幣(約合8900萬美元),以前定下的234億新臺幣巨額罰金得到免除。
雙方的這次和解,引來了部分業界批判。同為芯片制造商的聯發科發表嚴詞聲明,稱對此案未能堅持公平競爭立場表示不認同,更認為此次訴訟和解,將對中國臺灣地區5G相關產業發展與全球競爭力產生負面影響。
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解釋稱,“雙方當事人都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罰款富有爭議。我們覺得,如果我們繼續打這個官司,它必然會花費太長的時間。這將會給臺灣的發展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因此,我們經過內部協商后一致決定改變我們的立場。”
去年10月份開始,臺灣反壟斷組織聲稱,高通憑借其在手機標準方面的市場壟斷地位,違反了當地的自由競爭法,決定給予高達234億新臺幣的罰金,并要求高通取消此前簽署的強迫競爭對手提供價格、客戶姓名、出貨情況、機型名稱以及其他敏感信息的協議。
高通在回應聲明中稱,公司同意與當地被授權公司進行公平談判,并支持臺灣地區的研究和商業項目,包括合作開發5G技術。
截至目前,高通大多數營收來自于它的主營業務,即給智能手機提供芯片。而高通的大部分利潤則來自于其專利授權費。(記者:趙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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