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起訴加拿大政府后,《紐約時報》又曝出華為準備起訴美國政府,這起訴訟涉及美國國防授權法案(NDAA)中的條款,該條款禁止美國聯邦政府機構使用華為以及中興的技術。
《紐約時報》援引消息人士的說法,表示華為起訴的理由是美國政府對華為的做法涉及“剝奪公權法案”,其中的條款對華為構成了“未審先判”,這是違背美國憲法的行為。
華為此舉被認為是對美國政府這段時間一系列動作的反擊。從去年開始,美國政府頻繁限制華為在美國當地的合作,比如認定華為的電信設備會監視和破壞通信網絡,禁止AT&T和Verizon等主要無線運營商使用華為的設備。同時美國政府還在說服盟友不要使用華為相關的通信設備。
孟晚舟事件也是由美國政府一手主導的,去年年底,美國司法部指控華為首席財務官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并通過加拿大政府在機場逮捕了孟晚舟。隨著孟晚舟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華為勢必要發起絕地反攻了。
這也不是美國政府第一次被跨國企業告上法庭。此前,俄羅斯的網絡安全公司卡巴斯基被美國政府指控利用軟件收集情報,卡巴斯基就以和華為相同的理由起訴了美國政府。不過遺憾的是,卡巴斯基輸掉了在美國的官司以及后續的上訴。
目前,華為對此事件并沒有發表評論,不過本周四,華為準備再次邀請國際媒體參加在深圳總部的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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