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技術的飛速進步推動著各行業進入數字化時代。在此背景下,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正全面展開,為產業格局優化帶來深刻影響,同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高精尖產業創新。
01 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與高精尖產業創新發展的優勢
國有企業在數字化轉型與創新發展中具備一些獨特的優勢,這些優勢有利于國有企業更好地突破高精尖技術,這體現在國企自身的創新特點與國企所特有的責任和使命兩方面。
一方面,從創新特點來看,總體而言,國有企業更擅長做長期導向的、高精尖產業領域的、更具社會意義的創新。這一點與數字化轉型的整體要求相符。具體來說,第一,國有企業具備在數字化投資與轉型中進行長期導向創新的動機。國有企業被要求成為技術創新的引領者、排頭兵,在創新過程中,也被要求盡量關注那些成本相對較高、風險相對較大的創新,例如,不僅僅是利用數字化技術提高創新效率,而是將數字技術與傳統技術、產品和業務加以組合,形成全新的、突破性的技術產品和業務。第二,國有企業具備在數字化轉型中實現更為長期導向、質量更高的創新能力。在新興經濟體中,國有企業往往得到了政府的高度支持,資源基礎相對雄厚,也更有能力去做民營企業不敢做、不能做的高精尖產業領域的創新。第三,國有企業具備長期的戰略導向和回報期望。在數字化轉型過程中,國有企業傾向于強調長期導向的創新,例如突破性技術產品的創造、高精尖技術的發展等,而非只關注短期創新效率的提高。第四,國有企業擅長整合內外部資源,打破企業邊界,通過數字化轉型,打造引領全球并保障自主創新的生態系統。
另一方面,從責任和使命的角度,國有企業往往同時肩負著政治目標和社會責任,且與政府有著天然的強聯系。這既保證了國有企業及時獲取必要的創新資源,更好地進行高精尖技術突破,也強化了國有企業在數字化轉型中的制度合法性,從而順利實現數字化轉型升級與創新發展。
以高精尖產業中,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在數字化投資上的區別為例進行分析,基于我國上市公司數據,整體趨勢上,2009-2018年間,國有企業數字化投資程度逐年增加,非國有企業雖然也有增加,但增加程度不明顯。國有企業相比非國有企業,在數字化投資上是顯著更高的(如圖1所示)。這也說明,由于擁有更豐富的資源,且更多地肩負著國家數字化戰略導向,國有企業會將更多資源投入到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中。
02 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與創新發展的現狀
盡管數字化轉型對國有企業實現持續性創新發展、獲取競爭優勢有著很大意義,當前國有企業在數字化轉型和創新發展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根據已有的研究和實證經驗,我國國有企業在數字化轉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國有企業數字化轉型意識不強。很多國有企業領導者對數字化轉型的認識尚不夠清晰準確,這也導致很多國企內部數字化轉型文化尚未形成,這是不利于數字化轉型實踐的。第二,大部分國有企業仍然缺乏明確的數字化轉型戰略,只有一部分國企制定了比較清楚、明晰的轉型戰略;另外,國有企業在推進各類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時,戰略規劃的指導性也不夠強。第三,數字化轉型資源短缺,這也制約了國有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實踐。例如,數字化轉型所依賴的關鍵裝備和核心技術仍然被國外控制,被“卡脖子”;同時,與部分民營企業相比,一些國有企業的數字化轉型人才融合流動不足,數字化安全基礎管理體系薄弱。第四,國有企業在數字化轉型中存在管理制約。很多國企現有的管理體系難以適應數字化轉型的扁平化、敏捷化、柔性化的管理需要。企業數字化轉型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多部門、多專業、多層級統籌協同推進。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實現這種系統性推進的難度更大。上述問題導致相當一部分的國有企業在推進數字化轉型進程中,往往并不能實現最優的效果。
國有企業在數字化轉型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但也具備相對獨特的資源和能力,并享有一些特殊的發展機遇。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通過優化數字化轉型發展方向,成功帶動了高精尖產業領域實現技術突破。圖2展示了高精尖產業中,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在創新產出上的差異。從整體趨勢上看,國有企業創新產出在2009-2016年一直呈現上升趨勢,而在2017-2018年則有一定下滑,這可能與宏觀經濟政策和經濟環境相關。但是,非國有企業在2009-2018年間,創新產出的上升趨勢沒有得到體現,國有企業體現出了更為卓越的創新績效。這一結果反映出,國有企業承擔著非常重要的推動高精尖產業企業創新發展的責任。這一作用不僅體現在企業創新活動的資源投入程度上,更體現在企業創新活動的結果上。因此,在高精尖產業企業創新發展中,國有企業扮演著“領導者”和“帶頭人”的角色。這也進一步說明,政府推動國有高精尖產業企業發展,對提升社會整體創新水平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03 行動建議
基于上述分析,國有企業自身特殊的制度環境、資源地位、戰略定位等,導致其在數字化轉型與創新、發展高精尖產業領域中表現出了特殊的優勢,同時也面臨著一些挑戰。對于國有企業來說,應當更加準確地認識和把握自身的優勢,趨利避害,從而在數字化轉型中實現更好的創新發展水平。
第一,國有企業可以利用自身優勢,加大數字化和創新投資中的產學研合作,站在政治高度,構建數字化創新生態系統,實現數字化創新的戰略先動優勢。
第二,國有企業應大力加強數字技術與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當前數字化轉型和創新最缺的是人才,一方面要打通企業內部晉升通道,另一方面要完善市場化選聘機制。
第三,國有企業應該更多地投資于資金需求大、投資周期長、風險大的數字化和創新技術,更多承接和推進對行業發展具有前瞻性意義、關乎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高精尖技術創新項目,將競爭性領域更多地讓位給民營或外資企業。
第四,完善數字化轉型和創新的考核機制,健全企業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同時給予一定的風險承受度。
總而言之,國有企業應該利用好“國有”身份帶來的獨特優勢,抓住數字化技術飛速發展這一重要機遇,做更多、更好的高精尖創新,搶占戰略先機、獲取競爭優勢。尤其是資源儲備充裕的國有企業,和行業地位高且戰略導向長遠的央企,更應該重視數字化投資下長期導向的高質量創新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