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智能終端已經成為當前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其可以根據需要安裝應用的特性大大增加了設備的可擴展性,豐富了人們的使用體驗。但是,由于移動終端應用開發方各異,安全水平參差不齊,由此引發的安全事件屢見不鮮,給用戶信息安全帶來了很大威脅。其中,預裝應用程序由于其特殊的性質,在簡化了用戶操作的同時,也對開發、監督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對于預裝應用程序已經實現的功能,例如: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管理通訊錄、應用程序下載等,很多用戶會傾向于使用預裝應用程序執行,不再額外安裝其它應用,因此一旦預裝應用程序出現安全問題,其影響范圍將遠大于其它類型的應用。此外,也出現過部分廠商為了自己的利益,通過預裝應用程序違規收集用戶個人敏感信息的情況。上述情況都對移動智能終端預裝應用程序的監督和管理提出了需求,相關標準規范的制定和發布迫在眉睫。
2021年11月12日,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TC260)發布了《移動智能終端預裝應用程序分類方法》技術文件(以下簡稱技術文件)。通過對文件內容的理解,筆者認為技術文件在以下幾個方面對于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技術文件規定了移動智能終端和預裝應用的定義,并給出了可卸載應用和不可卸載應用的分類方法,通過區分預裝應用的類別,實現了監管對象的明確劃分,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對移動智能終端預裝應用程序提出安全要求、實施監督管理確立了基礎。
其次,技術文件明確了移動智能終端的必要功能,包括:系統設置、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管理通訊錄、顯示時間、應用程序下載。并依此確立了可作為不可卸載應用預先安裝的應用功能,為進一步針對相關功能提出安全要求,實施管理提供了依據。
最后,技術文件確定了“實現同一功能的多款應用程序可至多有一款為不可卸載應用程序”的數量原則,使得相關監管工作的開展更為聚焦。
綜上所述,技術文件作為實施移動終端應用安全監管的基礎規范,從應用類別、應用功能和應用數量三個維度進行了明確,使得實施安全要求和監管的對象變得十分清晰,為之后相關標準規范的制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