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復同意,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全國森林防火規劃(2016-2025年)》。森林航空消防能力建設已納入包含林火預警監測系統、通信和信息指揮系統、森林消防隊伍能力、林火阻隔系統、森林防火應急道路等建設在內的六大建設任務。
在森林航空消防能力建設中提出
新增租用航空護林飛機100架,強化無人機應用,采用購買服務方式,拓展通用航空服務森林防火的深度和廣度,加強國產飛機的應用,引進續航能力強、載量大的大中型飛機,實現重點區域森林航空消防基本覆蓋。在進一步完善現有航站的基礎上,改造升級17個機場,新建全功能航站25個,依托航站5個,航空消防覆蓋率由54.1%提高到90%。
增加航護機源
通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通用航空公司積極購置森林航空消防專用飛機;其中引進續航能力強、載量大、適合跨省區快速調動的國產固定翼飛機5架,機動靈活的水陸兩棲固定翼飛機10架,適合吊桶滅火的大中型直升機30架,適宜高海拔的大中型直升機25架,適宜巡護偵查的小型直升機30架。
加強航站建設
按照《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設標準》,完善升級現有航站,合理布局新建航站,實現森林防火重點區域森林航空消防覆蓋率達到90%以上。
完善升級現有航站:在進一步完善現有航站的基礎上,全面增強森林航空消防綜合實力,其中,南方護區的麗江、西昌、南昌等航站駐地,由于航護范圍大,輻射重點林區具有中心航站的突出地位,應重點加強建設。
拓展航護覆蓋區域:充分利用通航、軍航、民航等機場資源,合理布局,進一步擴大森林航空護林覆蓋面。新建全功能航站25個(含25個林業機場:2個林-Ⅱ型機場、6個林-Ⅲ型機場、17個林-直Ⅰ型機場),依托航站5個;在現有航站拓展建設20處林業機場(1個林-Ⅱ型機場、19個林-直Ⅱ型機場)。森林航空護林業務范圍由現在的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拓展到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航站延伸能力建設:在森林火災重點區域,配備森林航空消防移動保障系統,合理布設野外停機坪,增強森林航空消防機動性、靈活性。按照飛機取水水源地半徑30~50公里配套建設飛機滅火水源地201個。適當建設水上飛機停靠碼頭,為水路兩棲飛機提供著陸場所。配置航空滅火特勤中隊,構建“站隊一體化”航空消防模式,充分發揮航空護林優勢和航空滅火效能。
火場偵察系統
偵察:以直升機、固定翼飛機和無人機為載體,加載激光紅外光電吊艙,利用衛星通信等信息傳輸技術建立火場偵察系統,實現飛機與火場前指之間指揮調度、視頻圖像等信息的實時傳輸,確保火場情況實時上報,指揮決策科學有效。
通訊:在北方和南方航空護林總站,選擇適當機型改裝兩架森林防火專用火場偵察和衛星通信專用飛機。
飛行調度管理系統
利用先進的通信和北斗導航定位等設備建設較為完善的航空飛行調度管理系統,包括航護調度系統、航空管制系統、飛行動態監控系統及飛行氣象保障系統,實現航線適時動態管理和飛機的動態監控,全面提升飛行安全和監管能力。進一步完善北方和南方航空護林總站總調度室設施設備功能。
森林航空消防訓練設施
建設和完善北方、南方航空護林總站森林航空消防訓練基礎設施,開展森林航空消防調度指揮員、飛行觀察員、機降撲火隊員等專業培訓,進行森林航空消防機降、索降、吊桶、化滅、撲火人員技能訓練、火場自救訓練、地空配合撲火等專業科目實戰演練,實現森林航空消防業務的標準化作業。
新技術推廣應用
選擇適宜型號的無人機,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無人機在火場偵察和航空巡護中的應用。引進機腹水箱、空中水炮、新型吊籃、水囊等空中滅火先進設備,使用環保高效水系滅火劑,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科技含量。
衛星林火監測
在全國森林火險預警系統建設的基礎上,統一開發基于多源信息融合的森林火險預警模型及配套系統軟件,建設全國預警平臺,完善預警響應機制,深化與氣象部門的合作,推動全國森林火險氣象預測預報一體化建設。建設國家主分發處理系統1套、3個分中心的數據上傳系統,更新衛星林火監測系統背景圖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