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在臺積電一席的法人董事代表,改由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擔任。國發會高層表示,此一安排并沒有不尋常,國發基金在臺積電這席法人董事過去也曾由經建會(國發會前身)主委、專家學者及國發基金同仁擔任過。據了解,98年時任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即擔任過臺積電的法人董事代表。
臺積電昨日公告公國發基金法人董事代表改派陳美伶擔任,國發會高層表示:「國發基金派任法人董事前,都會和張忠謀董事長打招呼,以示尊重。」
這位官員說,從今年9月底張忠謀前來國發會為陳美伶打氣、加油,次日即宣布3奈米晶圓廠落腳南科可以看出他們的交情,「以此而言,由陳美伶代表國發基金擔任臺積電法人董事,應可建立更順暢的溝通管道。」
至于官派董事有酬勞嗎?國發會官員說,官派董事,最多只能領車馬費8,000元,至于每年發放的董監酬勞須全數歸公庫,尤其臺積電并沒有發車馬費,因此陳美伶出任此一官派董事,可說是去當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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