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奧瑞克(William H. Orrick)日前裁定,三星電子可以繼續在中國生產和銷售智能手機。
今年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華為起訴三星侵犯專利權糾紛案,認定三星構成侵權,判令立即停止侵權,并承擔全部訴訟費。
涉案專利為4G標準必要專利,如果判決生效,將影響三星4G手機在中國的生產和銷售。對此,三星已提起上訴。
與此同時,美國法官奧瑞克日前卻宣布,在另一起訴諸于舊金山法院的“違反合約案”作出裁定之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前作出的裁決還不能付出實施。
奧瑞克在裁決書中稱:“中國法院之前的裁決,會讓當前正在舊金山法院進行的‘違反合約案’變得毫無意義,該期間內對三星在中國市場的運營會造成極大風險。”
目前,華為在舊金山的律師邁克爾·貝廷格(Michael J. Bettinger)尚未對此發表評論。
今年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還提出,華為和三星仍可進行談判,如果雙方達成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或經華為同意,三星可不執行停止侵權的判項。(來源:騰訊科技)
本站內容除特別聲明的原創文章之外,轉載內容只為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轉載的所有的文章、圖片、音/視頻文件等資料的版權歸版權所有權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聯系確認版權者。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我們,以便迅速采取適當措施,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聯系電話:010-82306118;郵箱:aet@chinaa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