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美國政府在國際上四處渲染所謂“華為威脅”,甚至強迫其他國家“站隊”。但圍堵華為的“聯盟”,正日益顯現裂痕。
華為起訴美國政府,針對的是美國“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第889條。
該條款規定,禁止美國政府機關及其承包商向華為等中國公司購買設備或服務。
在去年8月、該法案由美國總統特朗普簽字生效時,華為就曾在給路透社的一份聲明中稱:“華為支持美國政府改善其安全措施,但這種在國防授權法案上隨意的增加是無效的、誤導的、違反憲法的。”
資料圖片:2018年8月13日,特朗普簽署“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路透社)
可見華為的這次起訴來得并不突然,8個月前那一紙聲明,似乎已為今天的訴訟埋下了伏筆。
今天(3月7日),華為在深圳總部召開發布會,正式宣布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并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
“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該限制條款違背了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于美國消費者的正確決定。”
華為在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第889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主張的基礎上的。法案里的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并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在網絡安全上,華為是全世界最開放、最透明、接受審查最多的公司,對此我們感到自豪。”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約翰·薩福克表示,“華為將安全機制融入產品開發和部署,這個機制樹立了高標準,很少有公司能達到。”
華為認為,限制條款不僅妨礙了華為為美國消費者提供更先進的5G技術,將使美國5G商用節奏和網絡性能落后,還將迫使偏遠地區的網絡用戶在高質量、可負擔的產品和聯邦政府資助之間做出選擇,讓網絡升級更困難、數字鴻溝加劇。此外,對華為的限制還導致美國市場缺乏競爭,讓消費者買單。根據行業預測,如果允許華為進入市場競爭可使整個行業的無線網絡基建費用減少15%至40%,從而在四年間為北美地區運營商節省至少200億美元開支。
郭平指出:“只有撤銷這條法律,華為才有機會向廣大美國客戶提供先進的技術,建設最先進的5G網絡。華為也愿意采取措施消除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取消該限制法案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絡安全問題”。
此外,郭平還在講話中提到了美國政府曾經入侵華為服務器、竊取了大量的郵件和源代碼,卻沒有找到任何華為會危害美國網絡安全的證據,可美國政府,以及像參議員馬克·盧比奧這樣的人,仍然堅持要污蔑華為公司。
隨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例行記者會上對此事表示,“關于這個法案本身,實際上中國政府也就其中的涉華消極內容當時就向美國政府和有關方面提出了嚴正交涉,表明了中方的嚴正立場。至于華為公司在美國起訴美國政府這一舉動,我們認為,企業通過合法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完全正當,可以理解。”
陸慷
告贏美國政府有先例
華為并不是起訴美國政府的第一個“吃螃蟹者”。雖然起訴美國政府并取得勝利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也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小銳查閱資料看到,近年來以下這些中美企業就曾以法律為武器,成功捍衛了自身合法權益。
- 涉事公司:羅爾斯公司(中國三一集團)
- 起訴對象:奧巴馬和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
- 時間: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7月15日
- 結果:勝訴、全面和解
這是一個載入史冊的經典案例:中國公司首次發起類似起訴并獲得勝利。
2012年3月,中國三一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收購了位于美國俄勒岡州的4座風力發電廠項目,但在同年9月被奧巴馬政府和隸屬于美國財政部的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止。
資料圖片: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媒體溝通會。(三一集團官網)
在向美國政府索賠無果之后,羅爾斯公司于當年10月1日將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告上法庭。經過近兩年的審理,法院最終判定羅爾斯公司勝訴,美國政府隨后與羅爾斯公司及其律師團隊展開協商,并最終達成和解。
雖然該判決下達時,交易受阻的最終結果已無法改變,但此案無疑為中國企業海外維權提供了先例。美國財政部負責國際事務的前助理部長克萊·洛厄里曾以此案為例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的審查程序不夠透明,此案將促使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和外國投資者就政府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疑慮進行更公開、更深入的討論。
- 涉事公司:微軟公司
- 起訴對象:美國司法部及司法部長
- 時間:2016年4月14日至7月14日
- 結果:勝訴
2016年4月,微軟公司起訴美國政府,要求修改對政府調取用戶信息行為保密的法律規定,因為在此前一年多時間里,美國一些地方法院要求微軟公司提供其用戶郵件等數據,微軟也答應了要求,但法院下達過多的“封口令”,讓微軟對此事保密,引起了微軟的不滿。
微軟的訴求是,美國司法部在使用“封口令”時應有所節制,如果司法部不作為,美國國會應對《電子通信隱私法》進行修改,以實行合理的規定。
法院判決微軟勝訴,稱如果數據不是儲存在美國,微軟不被強制要求提供該用戶郵件數據。
- 涉事公司:“推特”公司
- 起訴對象:美國國土安全部
- 時間:2017年4月6日至7日
- 結果:政府撤回命令,“推特”撤訴
2017年3月,美國國土安全部下轄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對“推特”公司下發了的行政召見令,要求“推特”公司提供一個賬號的用戶信息,因為該賬號曾發布批評政府移民政策和國土安全部的內容。
4月6日,“推特”公司對美國國土安全部及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發起訴訟,要求法院阻止這一“非法濫用專用調查工具”的行為。
不過1天之后,“推特”公司便撤回了訴訟,該公司的律師稱,政府已撤回此前的要求,命令“不再有任何效力或作用”。
在這些案例中,涉事公司均據理力爭,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即使“推特”很快撤訴,但也達到了既有目的。
外媒:華為訴美國政府“將是一場苦戰”
不過,針對華為此次起訴美國政府事件,包括《紐約時報》和BBC等在內的外國媒體,都不約而同地拿出另一件案子作類比:俄羅斯網絡安全公司卡巴斯基起訴美國政府案。
2017年9月,美國國土安全部以擔心俄羅斯政府實施干預為由頒布禁令,要求聯邦機構從電腦上移除卡巴斯基軟件產品。隨后,美國國會將禁令寫入了預算法案。
同年12月,卡巴斯基實驗室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稱美國國土安全部在頒布上述禁令前并未切實給予該公司辯護的機會,剝奪了該公司的正當程序權利。
卡巴斯基的訴訟最終被駁回,美國法院認為禁止使用卡巴斯基產品是一項“預防性而非懲罰性”的措施。
芝加哥約翰·馬歇爾法學院教授史蒂文·施溫對路透社記者稱,美國得州法院在審理華為訴訟時不會受卡巴斯基一案裁決的約束,但可能采用其推理,因為兩案有相似之處。
但路透社引述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的觀點稱,這兩起訴訟在證據和范圍上都不同,華為的訴訟有“充分的理據”。
喬治華盛頓大學美國憲法教授喬納森·特利接受BBC采訪時也認為,“華為的指控有合理的法理依據,不是一個激進的指控。”
特利曾在2003年以“褫奪公權”為辯護理由贏下一場備受關注的官司,成功推翻了美國國會關于子女探視權的摩根法案。
而有分析指出,美國此次針對華為的做法是未經過審訊、就對某個特定機構施行懲罰,同樣涉嫌“褫奪公權”,違反美國憲法。
特利表示,“華為在法案中被單挑出來,可指控這項法案構成立法懲罰,這是毫無疑問的。”
不過,“這場訴訟將是一場苦戰。”路透社總結說。
中國學者:這起訴訟或將成為美國司法的一塊“試金石”
從三一集團訴美國政府案歷時近兩年才最終宣判來看,華為今天宣布的“反擊”無疑也將是一場硬仗。
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員張燕生看來,“華為起訴美國政府是一次很好的維權”。
“無論是三一重工還是華為,都是全球性企業。這些企業具備很強的法制觀念、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在認為自己遭受不公正對待時,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包括美國,它們都會訴諸法律,通過法律手段贏得世界的尊重和公平對待。”
張燕生表示,這起訴訟意味著中國企業已經能夠成熟得運用市場手段、法制手段、與國際規則接軌的手段來為自己維權。
而對于美國來說,這起訴訟也將成為一塊檢驗其司法公正性的“試金石”:
“全世界都在看著,一旦判決不公正,就可能會讓其他國家對美國所謂‘司法公正’失去信心。”
“美國愿意付出這個永遠無法抹殺的記錄和代價嗎?”張燕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