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數據時代,防控疫情需要“數戰(zhàn)數決”)
大數據時代,過不了數據關,就過不了時代關。17年前抗擊SARS的經歷,使我們認識到信息公開、協同合作的重要性,也為我們留下了“小湯山模式”、醫(yī)療支援等許多寶貴經驗。
十余年間,新一代信息技術迅猛發(fā)展,人類社會已進入大數據時代,面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威脅,如果我們的響應能力還停留在SARS時期亡羊補牢、心中無“數”的水平,恐難再令群眾滿意,更何談城市治理現代化。關于善用數據防控,我們該做、能做,而沒做或沒做好的事還不少。
民眾對有些地區(qū)“見事遲反應慢”的詰問背后,應該反思的是數據預警模型和數據驅動決策機制的缺失,面對“侵掠如火”的病毒,默守陳規(guī)、教條僵化勢必處處被動;公共醫(yī)療資源、防疫物資、企業(yè)產能、基本生活保障能力等基礎數據的缺失,暴露出日常數據采集與管理維護的疏忽麻痹;面對謠言四起,權威信息難以做到不間斷更新和可視化展現,反映出統一信息平臺建設的不足;通過手機信令、交通數據、微信、支付寶等開展疫情預測、傳染者追溯,與公眾對保護隱私權的擔憂,體現了數據立法的不完備。最重要的是,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過程中,能否實現關鍵數據的積累,為人類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數據驅動下的突發(fā)衛(wèi)生公共事件防范及應對策略,尚不得而知。目前來看,至少有五個方面工作值得引起重視。
一,建立基于數據的危機預警模型
算法是金,數據是銀。數據有自己的全生命周期,危機之中,數據時刻在生長,也隨時在更新。如果說,17年前我們因為缺少大數據思維,而忽視了危機中一手數據的積累,還算情有可原。那眼前這場危機中,我們再不重視廣泛采集數據、深度挖掘數據、充分運用數據,而是忽視數據、畏懼數據、掩蓋數據、乃至主動毀滅數據,那就不僅是愚昧了。
眼下,我們不僅急需大量的醫(yī)護工作者,也急需大量的數據科學家。他們不僅要與迅速擴散的病毒“賽跑”,對疫情的發(fā)展作出超前預判,為各級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提供科學權威的決策依據;還需要有專門的數據團隊,與疾控中心等部門合作、深入一線,開展數據采集和分析建模,為應對下一場“戰(zhàn)爭”研究設計庇護人類的“第一道關口”。群眾生命的代價,換來的不該只是感傷,而是比病毒傳播變異更快的算法,以及能夠見所未見、居安知危的危機預警模型。
二,完善基于數據的分析決策機制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fā)展,各地紛紛實行最嚴格的防控措施。
大數據時代,無論是等級響應,還是“封城”、封路,每一道防控疫情的決策,不應只是出自領導者經驗的反映、主觀的感受,或是有限信息條件下的“差不多”判斷,而應該是基于大數據基礎上的科學化、精準化、高效化的決策。
在智慧城市建設初級階段,由于技術能力、標準框架、頂層設計不成熟,大多數城市重建設而輕應用,散落在街頭巷尾和部門、企業(yè)服務器的海量數據,匯集到城市大數據中心,也只是換了個“睡覺”的地方,“聚而不通、通而不用”的情況比比皆是。城市治理現代化要做好一個等式——“服務型政府+數字政府=敏捷型政府”。面對龐大的高速運轉的現代城市系統,要想避免人為疏忽、主觀不重視造成的形勢誤判、時機延誤,城市管理者必須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chuàng)新”的“城市數據駕駛艙”,通過全景數據實時掌握城市的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問題,迅速采取精準的措施,徹底消除危險的隱患,保證城市平穩(wěn)健康運行;遇到突發(fā)公共危機,“大數據中心”就是“聯合作戰(zhàn)指揮中心”,依靠數據驅動、體系支撐,實現快速反應、聯合制勝。
三,搭建城市級統一數據服務平臺
在疫情和輿情相互交織的復雜局面下,精確詳實的數據歸集和實時準確的信息發(fā)布顯得尤為重要。
一方面,雖然微信等App開通了疫情上報入口,但應用深度不夠,且未開放數據接口,市級作為疫情防控的一線指揮部,并不能加工和使用這些數據;1月27日,浙江省新型肺炎公共服務與管理平臺在“浙里辦”上線,率先開通了省級疫情數據歸集渠道,但平臺數據是否省市區(qū)統一采集,共享開放使用,目前尚不知曉。
另一方面,群眾對信息公開程度的要求更加具體,百度“疫情實時大數據報告”可視化呈現了精確到市的疫情分布,但并未下沉到區(qū)縣,也不包含具體病例情況,而香港病患信息公布做法被廣泛用作對比。
因此,搭建城市級統一數據服務平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已有省級平臺的情況下,市級平臺不應被視為重復建設,而應體現市域治理特點,做到相互兼容、互為補充。最佳狀態(tài)是,能形成全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級市(縣、區(qū))的三級兼容體系。
四,強化應急狀態(tài)下數據動員能力
大數據時代,面對突發(fā)公共危機,我們不僅需要強大的人員、物資、財富動員能力,更需要強大的數據動員能力,而且這個能力越早介入,費效比越低。數據的多寡、好壞、開發(fā)利用能力的強弱會直接影響防控疫情和服務民眾能力。要通過立法合理配置應急狀態(tài)下的數權,確保在必要情況下,關鍵數據能夠被安全合法地使用。可以參考等級響應機制,建立分級使用機制,并引入第三方社會力量監(jiān)督,避免數據被濫用。隨著我們搜集數據和運用數據的能力的爆發(fā),全國各個地區(qū)都緊密地聯系在這個數據網絡中,數據和對其適當的分析已然成為人類征服疾病的重要力量。
五,同步加強數據隱私保護
越是緊急狀態(tài),越需要加強對數據隱私的保護,否則會引發(fā)不必要的猜想和恐慌。最近幾天,微博、微信群、朋友圈中陸續(xù)出現疑似包含湖北返鄉(xiāng)人員身份證號、住址、電話等個人隱私的文檔及照片。這些原本應受法律保護的數據隱私被泄露流傳,不僅嚴重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也助推了“恐鄂”“排鄂”等負面情緒滋生蔓延。而日本厚生省堅持在確診患者信息發(fā)布中隱去國籍,只寫“居住在武漢市的旅客”這一做法,則充分體現了對患者隱私的尊重。
政府機構在信息發(fā)布中,應堅守三個原則:一是個人自愿原則,即本人同意授權發(fā)布;二是脫敏原則,發(fā)布內容要“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三是非必要不公開原則,比如日本厚生省的理由是“國籍與疫情二次擴散無關”。疫情數據安全不僅是信息泄漏,更要從國家安全戰(zhàn)略高度,認識到醫(yī)院產生的醫(yī)療大數據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要繃緊醫(yī)療數據安全這根弦。同時,相關部門要加大對侵犯數據隱私行為的打擊力度,防止政府、醫(yī)院、科研機構及工作人員非法泄露、惡意傳播數據隱私。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善治是最好的民生。進入21世紀,SARS、MERS、埃博拉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暴發(fā),說明新發(fā)傳染病的持續(xù)性出現已經成為常態(tài)。面對這場疫情風暴,各級地方政府迎來治理能力的大考。但福禍相倚、危中有機,如能深刻總結經驗教訓,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實現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將是城市治理現代化的一次巨大飛躍。
(作者陶輝為無錫市大數據管理局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