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芯片法”昨(7)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針對半導體、5G、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具國際供應鏈地位公司,若達到一定條件,可享有研發投資抵減25%、機器設備投抵5%,堪稱史上最高投抵優惠,自今年1月1日起上路,實施期間七年,對業界是一大利多。
“經濟部”表示,修法提供關鍵產業“升級版”研發與設備投資抵減,鼓勵公司積極投資根留臺灣,同時納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兼顧產業發展與負擔合理稅負,修法共三大重點。
第一,適用對象不限產業別,只要在臺灣本土進行技術創新,且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符合適用要件者均可申請適用。
第二,適用要件包含當年度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且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即今年度有效稅率應達12%、明年度起應達15%,不過明年可審酌國際間施行OECD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情形,報請“行政院”調整為12%,以給予臺灣產業緩沖期。
第三,符合適用要件者可享有前瞻創新研發投資抵減,當年度抵減率為25%;購置用于先進制程的設備投資抵減,若金額達一定規模,當年度抵減率為5%,支出金額無上限。
官員表示,研發投抵、設備投抵各以抵減營所稅30%為上限,若兩者皆申請,則合計抵減稅額不得超過營所稅50%。
“經濟部”表示,臺版芯片法施行期間自今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為期七年。
“經濟部”指出,近年在一連串全球重大事件干擾供應鏈運作下,美、日、韓、歐盟等各國紛紛祭出鉅額補貼或擴大租稅優惠,爭取次世代技術主導權。
面對國際局勢競爭壓力,“經濟部”表示,臺灣應持續掌握現有優勢,鞏固并提升本土關鍵產業在國際供應鏈地位,政府有必要新增租稅獎勵措施,于是在去年6月16日預告《產業創新條例》修法,經過205天,昨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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