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數據局的推動下,5月24日,在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主論壇上,24家數據交易機構聯合發布《數據交易機構互認互通倡議》(以下簡稱《倡議》),旨在提高數據流通和交易效率,降低合規流通和交易成本,激發數據要素市場活力。
按照《倡議》,數據交易機構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推進數據產品“一地上架,全國互認”;數據需求“一地提出,全國響應”;數據交易“一套標準,全國共通”;參與主體“一地注冊,全國互信”,推動構建統一開放、活躍高效的數據要素市場。
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北方大數據交易中心、上海數據交易所、蘇州大數據交易所、華東江蘇大數據交易中心、江蘇無錫大數據交易有限公司、宿遷市數據交易中心、浙江大數據交易中心、杭州數據交易所、溫州數據交易中心、福建大數據交易所、江西省數據交易平臺、青島大數據交易中心、山東數據交易有限公司、鄭州數據交易中心、武漢長江大數據交易中心、湖南大數據交易所、廣州數據交易所、深圳數據交易所、廣西北部灣大數據交易中心、海南數據產品超市、西部數據交易中心、德陽大數據交易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等24個數據交易機構聯合發布此次《倡議》。
數據交易機構互認互通倡議
構建全國統一的數據要素市場是實現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基礎。數據交易機構互認互通,對于激發數據要素市場活力,提高流通和交易效率,降低合規流通和交易成本,推動構建統一開放、活躍高效的數據要素市場具有重要意義。為推進數據交易機構產品互認、需求互動、標準互通、主體互信,在合規流通使用中激活數據要素價值,我們倡議:
一、數據產品“一地上架,全國互認”
共同推動數據產品創新,共同構建和落實統一的數據產品合規標準,共同推動數據產品描述格式統一、命名規則統一,降低合規流通成本,更好發揮數據交易機構的信息匯聚和交易渠道作用。
二、數據需求“一地提出,全國響應”
共同挖掘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需求,共同協作提高數據供需匹配效率、匹配能力,共同提升對數據需求的反饋和響應速度,更好促成數據交易,釋放數據要素價值。
三、數據交易“一套標準,全國共通”
共同完善質量評估、產品交付、糾紛協調等數據流通和交易規則,共同構建包含專業術語、訪問接口、交易流程、安全防護等在內的標準體系,強化互認互通的基礎支撐。
四、參與主體“一地注冊,全國互信”
共同構建評估評價機制,推動評價結果共享和互認,共同提升數據商、第三方專業服務商等參與主體的服務能力,不斷繁榮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生態。